K11 ARTUS
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本“聲明”)由 K11 ARTUS Limited(“K11 ARTUS ”、“本公司”、“我們”或“本公司的”)擬訂,並適用於我們和您(“您”或“您的”)。本聲明應與(“應用程式”) 及www.artus.com.hk網站(“網站”)的條款和條件(如果有)(“條款和條件”)結合一併解讀,但如果本聲明與有關個人資料的條款和條件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則以本聲明爲準。
K11 ARTUS是新世界集團公司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NWD”)、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國地産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K11 Concepts Limited、新世界尊尚客戶有限公司、新世界集團慈善基金有限公司、K11 Art Foundation Limited、仁山優社有限公司及其他不時成立及存續的關聯公司或相關公司如此處所列(“新世界集團”)(包括此處所列的不時與任何新世界集團公司有利益關係的任何合資公司),其業務涵蓋房地産(銷售、租賃和投資)、按揭服務、零售、物業管理、設施管理、活動策劃及管理、基礎設施、購物中心、百貨公司、珠寶首飾及奢侈品、電子商務、酒店服務、食品與飲料、會議及展覽中心、體育和娛樂設施、教育、醫療保健和長者護理、運輸、可持續發展項目及產品、TMT(科技、媒體和電訊)、初創及社會創新項目和慈善事業,包括體育、娛樂、藝術和文化項目、扶貧、促進教育、宗教推廣以及其他以對社會有益爲目的之範疇(“商品與服務”)(新世界集團和合資公司統稱爲“關聯公司”)。
爲使本公司能夠實現目的(見下文),您須要在K11 ARTUS申請表中提供所有要求/指定的個人資料。如果您未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我們則可能無法實現目的和/或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務。
若你未滿18歲,在與我們分享或提供你的個人資料前,你應諮詢你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意見。為保障你身為未成年人的利益,即使你同意我們使用及披露你的個人資料作本聲明所指明的相關用途,我們亦會要求你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代表你同意後,我們才會使用及披露你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類型
我們可能向您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型包括您的姓名、性別、年齡(或年齡範圍)、 出生日期、聯繫方式、電子郵件地址、郵寄/住宅/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會員編號、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教育程度、職業、用戶名和密碼、日誌文件(見下文)、個人興趣及活動愛好、有關您使用[應用程式/網站] 及交易數據的跟蹤信息(包括您的特點及交易行為)(“跟蹤數據”)、社交媒體帳戶信息等。
使用個人資料之目的
我們(和/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如下文“直接促銷”部分所定義),如適用)將使用並保留從您那裏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可能不時適用)(統稱“目的”):
我們分享個人資料之第三方
出於目的和/或爲提供商品與服務,我們可能會與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和服務提供商進行合作,例如資訊科技提供商、營銷代理商、社交媒體、研究公司以及開發和維護、行政、數據處理、數碼存儲或其他類似服務的服務提供商,並可能向其轉交或與其共享您的個人資料,以供其實現目的。我們還可能與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以及本公司和/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用於實現目的的社交媒體平台共享您的個人資料。如因任何國家/地區的法律要求或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法院、監管機構或政府機構的要求,我們也可能會根據有關需要披露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業務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或關聯公司的業務涉及任何實際或擬議的業務轉讓、股份轉讓、重組、合併、併購、出售、轉讓或購買,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會作爲交易的一部分轉交給新的實體,但新的實體須遵守本聲明並繼續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與本公司同等級別的保護。您將收到此類事件的通知,您可以決定撤銷同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存儲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的實際地點和/或伺服器中,並且/或者與香港境內或境外的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共享。但是,無論其存儲的國家/地區在哪裏,我們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得以安全存儲和處理,及我們通過合同手段或盡本公司的合理努力確保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營銷合作夥伴提供同等程度的保護。
直接促銷
在徵得您的同意後,我們可能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通過發送到您的移動設備的應用程式內置消息和/或通知和/或推送通知的形式、帖子、電子郵件、電話、短訊或現已存在的或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其他媒體,將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之營銷主題(見下文)相關的直接促銷(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新聞、信息和營銷)發送給您。
在徵得您的同意後,我們還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或將其提供給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以便他們通過發送到您的移動設備的應用程式內置消息和/或通知和/或推送通知的形式、帖子、電子郵件、電話、短訊或現已存在的或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其他媒體,將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與營銷主題(見下文)相關的直接促銷(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新聞、信息和營銷)發送給您。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包括房地產開發商、銀行、金融和投資機構、保險公司、私人俱樂部、禮賓和客服提供商、零售商店及網上商店(產品和服務包括時尚服飾和美容、健康和個人護理、奢侈品、家居生活、食品、酒水飲料、書籍和文具)、購物中心、百貨公司、鐘錶和珠寶商(如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連鎖酒店、餐飲服務提供商、醫療保健和長者護理、其他服務和/或產品提供商,包括藝術和文化、畫廊和展覽、環保和自然、體育和娛樂、旅遊和住宿、休閒和娛樂、運輸和物流、電訊和資訊科技、教育機構。
由於我們可能會與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共享您的個人資料,我們也可能會從他們那裏收到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經您同意後,我們也可能使用此類個人資料向您發送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與營銷主題相關的直接促銷。
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可能向您推廣的產品、服務、活動和慈善事業類型包括以下內容(統稱爲“營銷主題”):
除非您同意授權,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目的。即使您同意授權,您也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到 privacy@artus.com.hk或寫信給我們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8 號新世界大廈 30 樓)(標記爲機密),隨時免費選擇撤銷授權資料作直接促銷之用(或者您可以要求我們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停止提供)。
您的權利
您有權:
如果您想就上述事宜提出請求(或作出任何一般查詢),請聯繫我們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8 號新世界大廈 30 樓)或發送電子郵件到 privacy@artus.com.hk(標記爲機密)。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我們有權就處理任何個人資料查閱請求向您收取合理費用。
私隱政策聲明
我們採用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您可以瀏覽 http://www.nwd.com.hk/privacy- policy 上提供的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 了解我們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政策的更多信息。 如果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與本聲明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或衝突, 則以本聲明爲準。
有關本公司以下相關政策和信息, 另請參見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
語言
如果本聲明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或衝突,須以英文版本爲準。
其他
本聲明可能會不時更新,以反映我們因應個人資料保護和/或個人資 料/數據私隱法律和法規變化而產生的政策變更。如有重大變更, 我們將通知您並徵得您對變更、同意和/或選擇(必要或適用時) 的許可。如果您不接受變更和/或提供您的許可, 那麽我們可能無法執行目的和/或向您提供商品與服務。 我們建議您定期查看應用程式/網站以獲取本聲明的更新版本。
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您根據香港法律的《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所享有的權利。
如果您是:
K11 ARTUS將根據本附錄、K11 ARTUS私隱政策聲明、(“K11 ARTUS私隱政策”)、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私隱政策”)、K11 ARTUS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以及中國內地適用的數據保護法律法規處理您的個人信息。
因此,在使用K11 ARTUS產品及/或服務或向我們提供任何個人信息之前,請確保您已仔細閱讀、理解並同意個人資料收集聲明、K11 ARTUS私隱政策、私隱政策和本附錄。
就本附錄目的而言,“中國內地”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除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以外的地區。除非另有定義,本附錄中的詞彙應與K11 ARTUS私隱政策、私隱政策和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的所定義者具有相同的含義。
本聲明受香港法律約束並據其進行解釋。
K11 ARTUS是新世界集團公司的一部分,其中包括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NWD”)、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國地産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K11 Concepts Limited、新世界尊尚客戶有限公司、新世界集團慈善基金有限公司、K11 Art Foundation Limited、仁山優社有限公司及其他不時成立及存續的關聯公司或相關公司如此處所列(“新世界集團”)(包括此處所列的不時與任何新世界集團公司有利益關係的任何合資公司),其業務涵蓋房地産(銷售、租賃和投資)、按揭服務、零售、物業管理、設施管理、活動策劃及管理、基礎設施、購物中心、百貨公司、珠寶首飾及奢侈品、電子商務、酒店服務、食品與飲料、會議及展覽中心、體育和娛樂設施、教育、醫療保健和長者護理、運輸、可持續發展項目及產品、TMT(科技、媒體和電訊)、初創及社會創新項目和慈善事業,包括體育、娛樂、藝術和文化項目、扶貧、促進教育、宗教推廣以及其他以對社會有益爲目的之範疇(“商品與服務”)(新世界集團和合資公司統稱爲“關聯公司”)。
爲使本公司能夠實現目的(見下文),您須要在K11 ARTUS申請表中提供所有要求/指定的個人資料。如果您未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我們則可能無法實現目的和/或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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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類型
我們可能向您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型包括您的姓名、性別、年齡(或年齡範圍)、 出生日期、聯繫方式、電子郵件地址、郵寄/住宅/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會員編號、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教育程度、職業、用戶名和密碼、日誌文件(見下文)、個人興趣及活動愛好、有關您使用[應用程式/網站] 及交易數據的跟蹤信息(包括您的特點及交易行為)(“跟蹤數據”)、社交媒體帳戶信息等。
使用個人資料之目的
我們(和/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如下文“直接促銷”部分所定義),如適用)將使用並保留從您那裏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可能不時適用)(統稱“目的”):
- 處理您對K11 ARTUS及其服務/或設施的查詢,視情況而定;
- 通知您有關獨家優惠和活動的信息;
- 聯繫您就有關您的查詢和/或登記於K11 ARTUS的相關服務,視情況而定;
- 處理您所做的預訂,訂單或請求;
- 識別和驗證您的身份和/或會員資格;
- 將您註冊爲應用程式/網站的用戶;
- 在使用應用程式/網站時,爲您提供更好的服務及/或在一個或多個場節內/之間將您的個人資料和/或信息保存在多個頁面;
- 註冊爲用戶後,讀取您的帳戶信息並管理您的帳戶(包括但不限於更改您的密碼、更新您的個人資料、訂閱/取消訂閱直接促銷等);
- 與您的/客戶的行為相關的研究、開發和分析,包括進行數據排序及分析以使我們進一步了解您的特點及交易行為、以便我們按您的需要提供其他個人化服務及以助我們為您挑選您可能感興趣的營銷主題(見下文),和進行行為分析整合,包括運用個人資料作統計分析、數據科學研究及資料探勘;
- 您可以就目的和/或商品與服務向本公司查詢、投訴和/或提出建議(包括但不限於通過移動設備上的應用程式內文訊息或通過本公司官方社交媒體頁面和/或本公司官方網站,或通過短訊、電子郵件和/或郵件,和/或現已存在的或者將來可能出現的其他媒體);
- 通過調查等方式獲取與目的和/或商品與服務相關的反饋(包括但不限於通過移動設備上的應用程式內文訊息或通過本公司官方社交媒體頁面和/或本公司的官方網站,或通過短訊、電子郵件和/或郵件,和/或現已存在的或者將來可能出現的其他媒體);
- 改進應用程式/網站、目的以及本公司和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的商品與服務;
- 經同意後,就營銷主體進行直接促銷和交叉促銷(見下文標題爲“直接促銷”的部分);
- 數據分析、研究、信息管理和數據庫管理;
- 阻止、偵查、調查和/或預防可能違反或可能疑似違反本公司政策或可能涉及濫用、非法和/或犯罪行爲的活動;
- 收取或收回您欠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的任何債務;
- 應用程式/網站的正常管理、運營和維護以及向您提供商品與服務;
- (由一個或多個關聯公司(包括本公司)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存儲您的個人資料,以便與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共享個人資料,以用於上述任何和所有其他目的;和/或
- 上述目的之其他輔助目的或相關目的。
我們分享個人資料之第三方
出於目的和/或爲提供商品與服務,我們可能會與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和服務提供商進行合作,例如資訊科技提供商、營銷代理商、社交媒體、研究公司以及開發和維護、行政、數據處理、數碼存儲或其他類似服務的服務提供商,並可能向其轉交或與其共享您的個人資料,以供其實現目的。我們還可能與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以及本公司和/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用於實現目的的社交媒體平台共享您的個人資料。如因任何國家/地區的法律要求或任何國家/地區的任何法院、監管機構或政府機構的要求,我們也可能會根據有關需要披露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業務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或關聯公司的業務涉及任何實際或擬議的業務轉讓、股份轉讓、重組、合併、併購、出售、轉讓或購買,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會作爲交易的一部分轉交給新的實體,但新的實體須遵守本聲明並繼續對您的個人資料進行與本公司同等級別的保護。您將收到此類事件的通知,您可以決定撤銷同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存儲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的實際地點和/或伺服器中,並且/或者與香港境內或境外的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共享。但是,無論其存儲的國家/地區在哪裏,我們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得以安全存儲和處理,及我們通過合同手段或盡本公司的合理努力確保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營銷合作夥伴提供同等程度的保護。
直接促銷
在徵得您的同意後,我們可能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通過發送到您的移動設備的應用程式內置消息和/或通知和/或推送通知的形式、帖子、電子郵件、電話、短訊或現已存在的或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其他媒體,將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之營銷主題(見下文)相關的直接促銷(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新聞、信息和營銷)發送給您。
在徵得您的同意後,我們還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或將其提供給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營銷合作夥伴(見下文),以便他們通過發送到您的移動設備的應用程式內置消息和/或通知和/或推送通知的形式、帖子、電子郵件、電話、短訊或現已存在的或將來可能會出現的其他媒體,將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與營銷主題(見下文)相關的直接促銷(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新聞、信息和營銷)發送給您。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包括房地產開發商、銀行、金融和投資機構、保險公司、私人俱樂部、禮賓和客服提供商、零售商店及網上商店(產品和服務包括時尚服飾和美容、健康和個人護理、奢侈品、家居生活、食品、酒水飲料、書籍和文具)、購物中心、百貨公司、鐘錶和珠寶商(如周大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連鎖酒店、餐飲服務提供商、醫療保健和長者護理、其他服務和/或產品提供商,包括藝術和文化、畫廊和展覽、環保和自然、體育和娛樂、旅遊和住宿、休閒和娛樂、運輸和物流、電訊和資訊科技、教育機構。
由於我們可能會與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共享您的個人資料,我們也可能會從他們那裏收到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經您同意後,我們也可能使用此類個人資料向您發送有關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與營銷主題相關的直接促銷。
本公司、本公司的關聯公司和/或本公司的營銷合作夥伴可能向您推廣的產品、服務、活動和慈善事業類型包括以下內容(統稱爲“營銷主題”):
- 本公司和/或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提供的與商品與服務有關的貨品和服務;
- 私人俱樂部會籍及其尊尚禮遇;
- 鐘錶、珠寶及首飾;
- 餐廳及提供食物、酒類、飲品的餐飲服務;
- 旅遊、酒店及住宿服務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酒店及服務式公寓、由旅行社提供的假期套票、景點門票;
- 交通及物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航空及非航空運輸服務,如酒店接送、汽車租賃、巴士運營、火車運營及遊船運營,以及快遞服務和托運服務;
- 購物中心和百貨公司的獎賞禮遇計劃及推廣活動;
- 新世界集團客戶和/或潛在客戶的獎賞禮遇計劃及推廣活動;
- 客戶服務專業諮詢,包括但不限於活動策劃、假期、酒店、旅遊及門票/機票預訂;
- 關於教育和/或個人發展的專業建議和/或諮詢;
- 零售商店和/或網上商店的消費產品及服務,包括服裝、鞋靴、時裝、時尚配飾和美容、健康和個人護理、奢侈品、家居生活、日用品、食品、酒類和飲料、糖果、雜貨、書籍和文具、玩具、香煙和雪茄、香水和化妝品、嬰兒用品、電話和移動設備、電子產品和電器、電腦軟件、遊戲、袋及行李箱、家具、運動和休閒用品;
- 醫藥產品、醫療和配藥服務、治療師;
- 補習、輔導、家居清潔、門衛服務、園林及植物護理服務、農業服務、鐘點家居護理、管道服務、鎖匠、理髮和美髮服務、健身室及健身服務、洗衣服務、花店、拖車和機動車服務;
- 會議和展覽管理服務、諮詢和營銷研究服務、供應鏈管理、活動和項目管理服務、遊戲服務、廣告和公共關係服務、媒體製作服務;
- 演唱會/音樂會、畫廊、展覽、電影、戲劇、體育賽事、特殊活動及其他文化活動的門票;
- 環保及自然爲主題的活動;
- 科技、電訊、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服務、社交網絡和媒體;
- 平面和室內設計服務、攝影服務、印刷和出版服務;
- 法律服務、醫療服務、會計、審計、簿記和稅務服務、工程服務、建築服務、測量服務、設備租賃服務、酒店服務;
- 銀行、金融和投資機構以及保險公司提供的金融、銀行、按揭、保險及其他相關服務和產品;
- 慈善事業,涵蓋促進體育、娛樂、藝術和文化活動、扶貧、促進教育、宗教推廣及其他對社會有益爲目的之範疇。
除非您同意授權,我們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目的。即使您同意授權,您也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到 privacy@artus.com.hk或寫信給我們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8 號新世界大廈 30 樓)(標記爲機密),隨時免費選擇撤銷授權資料作直接促銷之用(或者您可以要求我們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停止提供)。
您的權利
您有權:
- 檢查我們是否持有您的任何個人資料;
- 查閱我們持有的您的個人資料;
- 要求我們更正任何不準確的個人資料;
- 確定我們關於個人資料和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類型的不時生效的政策和做法。
如果您想就上述事宜提出請求(或作出任何一般查詢),請聯繫我們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地址: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18 號新世界大廈 30 樓)或發送電子郵件到 privacy@artus.com.hk(標記爲機密)。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我們有權就處理任何個人資料查閱請求向您收取合理費用。
私隱政策聲明
我們採用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您可以瀏覽 http://www.nwd.com.hk/privacy-
有關本公司以下相關政策和信息,
- 本公司對日誌文件的收集和/或使用(與您使用/訪問應用程式/網
站有關的數據,包括但不限於您的 IP 地址、域名、瀏覽器類型和訪問時間); - Cookies 和其他跟蹤機制的使用;
- 保留您的個人資料;
- 在應用程式/網站中可能包含的第三方商戶和/或網站;
- 我們如何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
- 在法律訴訟中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語言
如果本聲明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或衝突,須以英文版本爲準。
其他
本聲明可能會不時更新,以反映我們因應個人資料保護和/或個人資
本聲明中的任何內容均不限制您根據香港法律的《個人資料(私隱)
如果您是:
- 位於中國內地的個人,於中國內地訪問K11 ARTUS網站或使用K11 ARTUS應用程式或從中國內地通過手機或任何其他方式使用K11 ARTUS產品及/或服務;及/或
- 持有中國內地護照及/或居民身份證的個人,到訪K11 ARTUS在香港管理及/或營運的酒店式公寓、設施及/或其他實體場所或在香港通過手機或任何其他方式使用K11 ARTUS產品及/或服務,
K11 ARTUS將根據本附錄、K11 ARTUS私隱政策聲明、(“K11 ARTUS私隱政策”)、新世界集團私隱政策聲明(“私隱政策”)、K11 ARTUS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以及中國內地適用的數據保護法律法規處理您的個人信息。
因此,在使用K11 ARTUS產品及/或服務或向我們提供任何個人信息之前,請確保您已仔細閱讀、理解並同意個人資料收集聲明、K11 ARTUS私隱政策、私隱政策和本附錄。
就本附錄目的而言,“中國內地”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除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以外的地區。除非另有定義,本附錄中的詞彙應與K11 ARTUS私隱政策、私隱政策和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的所定義者具有相同的含義。
本聲明受香港法律約束並據其進行解釋。